實驗室污水處理工藝-混凝沉淀
絮凝沉淀工藝對懸浮物、微粒、膠體、疏水性污染物具有良好去除率親水性污染因子也有一定的絮凝效應。 混凝工藝可用于實驗室污水深度處理和工業污水預處理。 本文主要介紹了混凝及混凝相關技術的設計要點、沉淀池的幾種形式和設計要求。
凝集沉淀儀相關要求:
(1)反應池類型選擇根據污水水質、設計生產能力、處理后水質要求,考慮污水水溫變化、進水水量均勻度、是否連續運行等因素,結合當地條件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。
)混凝和絮凝處理工藝優選設置調節池作為預處理裝置,后續工藝應設置沉淀、過濾等工藝。 混凝和絮凝處理工藝構筑物與沉淀或氣浮配合時,沉淀池進水首選自流方式;
)混凝處理工藝的建設規模由處理水量決定,相對于實驗室小水量,混凝工藝可與沉淀或氣浮配套使用;
)給藥的藥劑種類和量應確定原水水質(pH、堿度、SS等),它們應通過實驗確定污染物的性質(如相對分子質量、分子結構、密度、濃度、疏水性等)。
)頭入藥需要混合,混合設備的選擇應根據污水量、污水性質、pH值、水溫等情況分析確定。 常用的混合設備有管道混合器、機械混合器、水泵混合裝置等。
(6)絮凝工藝應合理完成絮凝反應pH值,不同給藥品種和劑量差異較大,最佳pH值應通過現場調整確定; pH控制應設置pH自動控制裝置,結合給藥計量泵;
)7)所有混凝設備、連接管路及投料、攪拌機械均應配備必要的防腐措施;
)8)污水SS高或劑量大時,反應設備應設置排泥裝置。 混凝工藝泥水分離由后續沉淀或氣浮設備完成。